摘要

农地制度是中国乡村治理的重要线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革新了宅基地的利用方式和利用效率,同时再造了乡村主体。所有权的具体明晰凝聚了村民的主体意识,资格权的期权逻辑重塑了乡村的内源主体,使用权的限制放松吸引来村庄的外源精英。乡村主体再造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与村庄治理的中介,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作用力向村庄治理传递,新主体从关系嵌入、要素嵌入、权力嵌入三个维度参与村庄治理。基于其作用机制,探索出“搭建多元主体治理框架、推进治理工具契约化、推进治理知识现代化、谨防‘资本—权力’共谋博弈”的四条村庄治理现代化提升路径。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