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亚里士多德没有明确提出"责任"概念,但却是第一个深入思考了现代思想家将其视为道德责任理论的内容。其责任理论以行为者的自愿性为逻辑起点,思考行为者的行为动力因、知识前提等,进而通过强调理性选择对责任主体规定予以深化,最后以服务其美德伦理学的德性品质为旨归,主张人应该为其行为与品质负责。其中,始终贯穿着一条基本原则,即以理性行为者为中心,以自愿性来解释责任。其道德责任理论在许多方面富有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