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是不以个案发展作为背景的,而抽象司法解释领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中也逐渐暴露出一定问题,成为限制案件审理的主要原因之一。抽象的司法解释就目前的司法过程而言,往往脱离个案的审理过程,在兼顾立法相关原则性的基础之上,我国司法解释制度应当逐渐趋于完善,并针对其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加以改善,从而推进司法解释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