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原来按比例原则配置选举权的现实基础正在逐渐发生变化。为了适应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化发展,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必要使选举制度与时俱进,适时实现城乡居民选举权的完全平等,以便更真实地反映我国当前和将来的现实生活,使各阶层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有与其地位相当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