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学者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司法技术和立法技术上,对于“家务劳动如何导致性别不平等”缺乏深入理解,进而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促进性别平等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我国的家庭中,女性仍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家务劳动的不平等分配有三方面成因:针对育婴期的配套制度不完善、女性受教育水平低和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家务劳动不平等分配与就业歧视之间存在有双向因果关系,构成了恶性循环的“怪圈”,在“家庭-职场”这一广泛范围中塑造了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从经济后果上、观念上和制度上促进家务劳动的平等分配,并通过打破“怪圈”促进更大意义上的性别平等。

  • 单位
    宁德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