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务”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作者:简桂生; 郭霞
来源:当代江西, 2019, (04): 58-59.
DOI:10.16706/j.cnki.cn36-1279/d.2019.04.029

摘要

<正>《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调,"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针对过去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不畅、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新余市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以村"两委"集中换届为契机,以发挥村监委监督作用为核心,从抓实监督力量、健全运行机制、创新公开形

  • 单位
    新余市委组织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