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53号公告的出台原因及理解重点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53号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