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作为一个文体概念包含解经与叙事两种不同形态。究其本义,"传"字原与邮驿相关,至春秋战国之交时,方引申出古书统称之义。此后直至西汉初,"传"进一步用来指解经之作。与此同时,司马迁将《史记》中专写各色人物的那一部分命名为"列传",后班固《汉书》承之而为"传",使得"传"这种文体概念的所指有了新的扩展。此后,这种叙事形态的"传"日渐兴盛并呈多样化趋势,而解经形态的"传"逐渐式微,并分解成了多种注书体例。
-
单位山东大学; 高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