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商谈论是哈贝马斯基于现代国家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即法律的"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为现代国家合法性危机开出一剂良方。虽然法律商谈理论思想带有强烈的西方文化色彩,但是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近现代中国的实践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协商民主"的影子。通过对法律商谈论与儒家法律思想中的道德观、思维方式与"公共领域"进行比较研究,探寻法律商谈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