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在我16岁的时候,曾认真地活过、疯过,爱之灼热,恨之切肤,拥有过短暂的情感以及长久的友谊,走过错路却终究找到正确的方向。1如果有时光机,可以回到2005年,那么,我一定要去"榕树下"写作。因为那时候我的榜样郭敬明还不是郭导,他只是一个会讲故事的男同学。他以"第四维"的名字构建着自己的文学国度,而且,并不介意志同道合的朋友闯进那个秘密基地。然而,十几年前的我似乎比较蠢。我在那个还不会将白纸黑字看成是青春期过时产物的时代,基本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