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法对客观行为的罪状描述采用列举和兜底条款相结合的方式,但是这种模式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弊端,即非法经营罪在司法解释层面和司法实践层面都呈现出明显的扩张化趋势,与非法经营罪的立法旨意渐行渐远,逐渐违背罪刑法定原则。非法经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基础上对本罪的扩张进行合理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