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基础上,尽快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扩大该法保护范围,规定食用黑名单和利用例外的白名单,建立禁止捕猎、繁育、转让、运输野生动物名录的制度,强制全民形成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环境友好型饮食方式;对该名录制度的设计,建议围绕捕猎、繁育、运输、储存、转让、食用等环节全链条地构建;建立执法考核、有奖举报、行政公益诉讼等制度,加强行政、社会和司法监督。对于违法者,在"法律责任"部分增设罚款和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此外,还要修改《刑法》,增设非法捕猎、繁育、运输、储存、转让、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罪。

  • 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