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献上关于转化犯的研究几乎都缺乏刑法教义学讲究概念性、体系性和规范性的理论品质,不仅没能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有效的理论资源,反而滋生了诸多问题。在刑法教义学的视阈中,转化犯是一个表象概念,在犯罪评价上存在不可容忍的漏洞,在故意犯罪的概念使用上似是而非,在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上含糊不清,所以,在刑法解释和适用上容易造成概念混淆、体系混乱的问题,有损于法规范的安定性与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