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发[2018]17号2018年5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8年3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批复同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工作衔接,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