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杨某于2015年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工作地点在长沙。2020年3月,杨某受公司安排前往湘潭县出差,入住在公司为员工承租的房屋内。2020年4月某晚,杨某与同事一同回到出租屋内。次日中午,杨某被发现死亡,经110民警勘查,排除他杀和食物中毒,符合猝死征象。2020年4月,公司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