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原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辅刚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