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分析"家庭"准主体性,认为家事法亟待转变限缩的"婚姻"立法视角,回归"家庭"立法视角,从而加强对"家庭"单位的法律规范。家事法"家庭"立法视角的最大立法挑战即是多元化家庭法律调整。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事实伴侣家庭"未受法律规制,导致国家对"家庭"单位规范式微,进而造成更多社会问题。这些事实伴侣家庭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问题有关,如男女地位平等化、人权(性权利、家庭权)的兴动、人口老龄化等。所以应借鉴国外成熟的"拟家式"调整经验保护传统婚姻,同时,加强对新型"伴侣家庭"的立法。研究以"家庭"为理论线索,以"拟家式"为具体调整策略,加强对"家庭"单位的管理和控制,最终实现家事法律规制理论与实践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