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二审案件的不开庭审理具有一系列的弊端,而当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刑事二审案件都是不开庭审理的。从国外对二审案件审理形式的立法规定来看,要解决我国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所存在的种种弊端,根本的办法就是取消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实行二审案件的全部开庭审理。可是考虑到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对于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适当简化。但对检察院抗诉的二审案件、疑难复杂的二审案件等,则不宜于对其开庭审理的程序进行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