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疗程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复发患者的疗效比较及影响因素

作者:饶慧瑛; 杨瑞锋; 尚佳; 徐小元; 陈新月; 窦晓光; 冯亦农; 高志良; 谢青; 李军; 尤红; 陈国凤; 牛俊奇; 龚国忠; 侯金林; 陈红; 张大志; 魏来*
来源:中华内科杂志, 2015, 54(08): 699-704.
DOI:10.3760/cma.j.issn.0578-1426.2015.08.011

摘要

目的研究不同疗程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Peg–IFNα–2a)联合利巴韦林(RBV)对慢性丙型肝炎(CHC)复发患者再次治疗的疗效及影响因素。方法本研究为前瞻性、开放性、多中心、随机临床研究。2009年2月19日至2011年1月17日从16家医院共纳入125例CHC复发患者, 随机分入治疗48周(A组)或治疗72周(B组), 随访24周。检测患者治疗前、治疗中和随访中的HCV RNA水平作为疗效评价指标。结果所有患者的持续病毒学应答(SVR)为80.0%, 复发率为12.2%, 两组SVR率(81.3%比78.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既往治疗时单独使用干扰素(IFN)组SVR率略高于IFN联合RBV组(92.6%比74.6%), 使用普通IFN组SVR率略高于Peg–IFN组(84.7%比71.0%), 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本研究中快速病毒学应答(RVR)和完全早期病毒学应答对SVR的阳性预测值分别为92.3%和86.4%;RVR、早期病毒学应答和延迟病毒学应答对SVR的阴性预测率分别为36.8%、66.7%和100.0%。治疗过程中, 不良事件发生率为62.1%, 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6%。结论 Peg–IFNα–2a联合RBV治疗CHC复发患者48周可取得很好的疗效, 但未证实延长至72周可进一步提高疗效。治疗12周(判断早期病毒学应答)是预测能否获得SVR最重要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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