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入手,基于《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对吉林省规划基期和规划实施后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预测评价与对比分析,定量评估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的变化。研究结果表明,吉林省规划期内生态环境状况一般,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虽较适合人类生存,但有不适合人类生存的限制因子;吉林省2010年和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标值呈增长趋势,且吉林省规划近期和远期与基期EI值变化均小于2。说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和规模的调整对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