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发〔202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3月14日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