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基金会的产生与发展是我国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一种尝试。在中央和地方制度驱动下,政府成为推动社区基金会生成和发展的主导性力量,旨在通过社区基金会的“社区性”与“公益性”优势回应社区治理难题。区别于传统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模式,政府对社区基金会采取借道的行动逻辑,而社区基金会在发展实践中则逐渐形成浮动式的自主生长逻辑。借助“行政借道组织”的分析框架发现,政府在助推社区基金会参与社区治理时形成压力驱动、功能补位、制造绩效的行政逻辑,而社区基金会则通过组织外形化、造血式发展、依附式嵌入等策略参与社区治理,二者形成共生互补型关系。这种共生互补型关系的内在机理在于:政府与社区基金会之间的目标契合作为生成内驱力(利益机制),朝向社会化的合作供给与服务机制作为发展内驱力(社会机制),以及政府主导下的组织借力与治理创新作为成长内驱力(吸纳机制)。社区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将有利于助推第三次分配机制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