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应在自主组织充分自治的基础上妥善定位自身角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协同机制。在协同治理机制中政府应当是资源提供者,制度规则的倡导者,公共物品生产的组织协调者和监管者。协同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还有赖于地方自主组织的能力建设、协同治理机制规范化的推进和公共媒体协调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