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中国被公认的模范家庭,有可能气象森严以至肃杀。关于父之于子,似乎缺乏明确的规范,士大夫的伦理实践,通常也在严、慈之间。古代中国的知识人,严于等差、伦序,却又不无变通,不乏欣赏融和之境的能力——是伦理的,又是审美的。所谓"一门师友",家门之内"自相师友",就有可能隐含了此种意境。这种家庭关系与严于父子、夫妇分际以至"肃若朝典"的那种,可能都不普遍。庸常的应当是虽不极端却仍然暗合了伦理规范、至少不远于规矩的那种情况。纵然有诸种现成且公认的规范,生活世界中的人子之于其父母,仍有伦理实践的个人性、丰富性。古代中国诸伦理规范并不止于相互补足,还互有辖制,这关涉到士大夫的伦理实践有无可伸展的空间,以及空间的大小。本来就有种种父,种种子,种种父与子,《礼》的规范性描述或多或少限制了对于古代社会伦理状况的想象。士大夫家传中记其祖父、父母的文字,得之于切近的观察或家族中人的口耳相传,庄严的文体中往往不乏生动的细节,可据以想象那一时期士大夫家庭生活的具体情境,由此进入士大夫的生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