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案有效识别是案件分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旦繁简识别不当,必然对司法资源造成浪费,但如何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多采取定义法、范例法、前置法等进行识别,但这些识别方法各有优势与不足。目前,还存在案件繁简分流标准不明确、简易程序适用不规范、司法人员岗位配置不合理、“送达难”造成司法效率低下、相关部门与律师作用发挥不够等司法实践困境。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地方法院要根据案件案由、类型、标的额、复杂程度等确定简案识别机制;同时,要通过合理运用预立案制度、实施审前程序分流、丰富送达方式、简化审后文书等方式,提高民事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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