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加快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高质量推进山东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海高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26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2〕205号),制定本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