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明确"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内务部、劳动部、卫生部等。内务部主管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移民、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事务;劳动部负责劳动就业与职工保险福利事务;卫生部承担公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