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正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价值追求。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人是一种双重存在——种存在和类存在。当今普遍交往条件下的人类发展已经由个体本位转向类本位,人类所追寻的正义类型也应该由人类正义取代局部正义。人类正义与人类"自由全面发展"阶段相对应,它追求人类整体的繁荣与发展。马克思将自由自觉的活动看作人的类本质,"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人类整体利益,追求人类自由、尊严和幸福,因此,可以将其看作对人类正义和人的类本质的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类正义都以全人类的幸福为其最终旨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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