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展为环境许可证,适用于对大气、水体和土地的污染物排放,整合了能源效率、洪水风险等控制内容。通过司法实践确立了最佳可得技术、排放限值、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在审核许可证时采用最利于环境的技术标准。同时,在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变更过程中,公众均可参与。环境许可证的发展呈现出整体主义环境保护理念不断推进的显著特征,其法律理念和制度内容均对我国实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