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