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机制,但审查中往往主体知识储备欠缺、审查激励不足、社会信任堪忧,因而存在着"经验主义"倾向的隐患,导致制度的"实质性作用"大打折扣以及制度难以全面"激活"。由于第三方评估与政策制定机构、市场主体均无行政隶属关系和直接利害关系,因此,结合第三方评估来构建与自我审查机制相契合的公平的审查机制,将有利于我国营造健全的市场竞争评估环境。若能有效消除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入并执行时的阻碍,必将助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