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些部门之所以出现拒绝回复的强硬,依仗的是他们对规定的主观"解释权":到底哪些信息属于信息公开范围,哪些不在公开的范围,很多时候是自己说了算。在不在公开范围看的不是制度而是心情,这怎么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