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卫妇幼发[20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委在总结2018—2020年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