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化纠纷解决衔接机制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关键。本文首先总结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协商和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公证调解等主要解纷方式的独特优势,并强调应通过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上述特有优势。目前,多元化纠纷解决衔接机制存在单一解纷方式缺点突出,以及衔接环节尚未解决"先行调解"与"司法确认"等法律技术难题。本文据此提出应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的告知程序和优先选择程序,完善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调解与公证的衔接机制。

  •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