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以下简称"我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后,对我院门诊患者费用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为政策推进提供数据支撑。方法收集我院2018年4~6月和2019年4~6月使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及与该药品相同通用名非中标药品的患者信息,使用科室改革前后次均费用等数据,比较分析改革前后次均费用和医保基金使用的变化情况。结果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后,我院门诊次均费用和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放缓,门急诊药占比由33.21%下降至32.42%。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中门诊使用量居前10位药品,次均费用较改革前均明显下降,最大降幅达72.41%,节约医保基金218.36万元。结论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对于控制门诊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具有积极意义,能够有效降低患者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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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