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引发的研发操纵行为在使本公司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同时是否会对其他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基于2008—201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研发操纵的税负扭曲效应。研究发现,某地区研发操纵公司占比越大,辖区内其他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越高;且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实际所得税负受研发操纵公司比重的影响更大;进一步检验显示,在地方财政压力大、地方治理环境差的地区,研发操纵企业对辖区内其他企业实际所得税负影响会更加明显。研究结论表明,企业研发操纵会扰乱税收公平秩序,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税收征管、执法工作中保持应有的谨慎性、公正性和独立性,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申报材料的关注和审核,发挥税收的分配、监督和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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