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是人这个生命体存在的阶段之一,是独立的生命,给予胎儿法律上的保护是毋庸置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6条创设了胎儿权益保护条款,实现了与世界主流观点的接轨,但此条款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司法实践中不足以全面、有效地保护胎儿合法权益,对于胎儿的损害赔偿司法实践更是很难支持。选取典型案例,着重分析胎儿的民事权益保护的司法裁判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完善对胎儿民事权益的立法保护和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