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19年第46号《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交通运输部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商务部部长钟山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网信办主任庄荣文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