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文献资料、比较研究和逻辑分析的方法,对中美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研究发现中美两国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健身教练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机构与培训机构不同;健身教练培训内容和认证方式有区别;健身教练认证报考条件和执业范围差异较大;健身教练证书更新制度和持续教育制度截然不同;健身教育组织及联盟差异明显。通过比较分析认为,两国健身教练资格认证制度各有优劣,借鉴美国健身教练培训的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建立以行业发展为根本的认证组织体系;制定以功能性和产品化为主导的培训内容体系;完善认证更新与持续教育制度;建立与加入国际国内健身教育联盟,形成互认互动的长效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角色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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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