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子与墨子面对混乱的社会局面,为调节人伦与重构社会秩序均提出"爱人"的伦理主张,但"仁爱"与"兼爱"在伦理动机上存在非功利与功利的性质差异;在爱人的顺序上存在差等之爱与平等之爱的不同;在爱人的手段上存在礼与利、义与利的争议;在爱人的标准上还存在情感动机与行为功效的检验差异。透过这些差异,两种爱人思想在现代社会的转型分别适用于公私两个领域,对它们的准确传承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现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