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哲学衍化的早期,人们便开始追问“应该如何生活”。这一问题不仅关乎伦理学,而且具有更广的哲学意义。就本源的层面而言,生活既关乎人的存在状况,也涉及人的存在方式,其内容涵盖人存在的各个方面。与“如何生活”相关的是“何为好的生活”,对什么是“好”的理解固然可以不同,但按其实质,好的生活也就是合乎人性的生活。“应该如何生活”的探寻与“何为好的生活”的追问相结合,同时引向规范性。如果对生活本身做进一步的考察,便可注意到,其中既涉及物质的层面,也包含精神之维,两者关乎生活的不同意义。精神的追求关涉道德之域,道德行为不同于其他活动之处,在于不求利益的获得而注重身心的付出,物质生活则首先与人的感性生命的维系和延续相关,本身并不属于道德的问题。好的生活不仅指向物质或感性需要的满足,而且以精神之境的提升为旨趣。从形而上的层面看,人本质上应当是完整的存在,同样,人的生活也关乎完整性,从而,既不能将人限定于物质的形态,也不宜把人单向地精神化,康德哲学中的至善在引申和转换之后,可以赋予以上意义。完整的人与完整的生活呈现一致性,应该如何生活的追问,无法回避以上两个方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