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戏剧构作"的发源地德国,戏剧构作人和编舞家的合作模式也不过40年历史。编舞家的工作通常涉及创作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戏剧构作。然而编舞家不能等同于戏剧构作人;编舞家在承担戏剧构作工作时需从戏剧构作人的工作方法中汲取养分,为创作找到个人的、有效的工具。德国编舞家萨莎·华尔兹近30年来在创作中不倦探索新的工作模式,观察并归纳其工作方法对于舞蹈工作者具有启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