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精准营销行为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搜集并利用网络用户的cookie数据来分析网络用户的偏好并针对此进行广告投放的一种营销方式,但现行法律框架下,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精准营销行为中的注意义务的界定并不明确,因此在实践中网络用户在其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时很难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本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进行精准营销时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进行的分析和探讨,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尽到其应尽的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应当适当放宽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明标准,以在维护互联网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