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马克思法哲学批判时期的著作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表征现代社会的两个概念。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关于现代社会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为特征的思想,从两个方面对现代社会展开了批判性分析。一方面,政治解放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立,使现代人分裂为双重身份并处于双重组织之中,而政治国家也随之陷入双重悖论;另一方面,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也具有一致性,即政治国家沦为维护市民社会的私利的附属物,其结果是市民社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逐渐宗教化。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突破现代社会困境的“和解方案”并初步建构了其未来社会理论。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提出“真正的民主制”,但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以“社会力量”替代它。就超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以实现人的类本质而言,“社会力量”与“真正的民主制”具有共同的理论主题,两者的差异在于,后者的核心要义为市民社会通过不受限制的普选制“变体”为政治社会,而前者则强调无产阶级通过变革市民社会、消除私有财产的方式走向人类社会。青年马克思的现代社会批判在其思想发展中产生了重大的理论效应:一是使马克思切入近代政治哲学的问题域,开创了新的政治哲学传统;二是促使马克思深入市民社会开展政治经济学批判,最终促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性建构;三是使马克思初步确立了共产主义思想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