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云南省保山市儿童抗癫痫药物(AEDs)所致不良反应(ADR)发生情况,为促进AEDs安全使用提供参考。方法: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调取2016年10月~2018年10月保山市二甲以上医院上报的AEDs所致儿童ADR报告325例,对患儿基本情况、AEDs分类、ADR累及系统及临床表现、ADR分级和关联性评价结果、病例转归等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25例AEDs所致ADR中,男、女比例为1.1∶1.0(169∶156);6岁以下年龄段占58.5%。传统AEDs所致ADR有242例(74.5%),新型AEDs所致ADR为83例(25.5%)。ADR累及器官/系统最多的是皮肤及其附件,其次是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325例ADR中严重的ADR 33例(9.50%),新的一般的ADR 11例(3.38%),新的严重的ADR 1例(0.31%)。传统AEDs所致严重ADR主要包括卡马西平引起的皮肤损害和丙戊酸钠引起的肝功能损害,新型AEDs所致严重ADR主要为奥卡西平及拉莫三嗪引起的皮肤损害和低钠血症。176例(54.15%)ADR发生在给药后24 h内。结论:医疗机构应重视AEDs(特别是传统AEDs)所致ADR,加强AEDs的临床应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