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九命奇冤》与《中国侦探案》里,吴趼人再现了新小说里几乎很难再见到的"忠奸对立"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吴趼人赋予了小说里清官能吏们"仲裁者"的权力,这种权力在他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谴责小说里是已经被消解了的。这种"忠奸对立"模式的重现,清官能吏对"仲裁者"权力的重新获取,表明《九命奇冤》《中国侦探案》并不单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那样纯粹的谴责小说,它们也反映出吴趼人思想上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