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估湖北省山区农村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康复效果。方法纳入据ICD-10标准诊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35例,在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下,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协助患者实施家庭康复计划。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日常生活量表(ADL)、个人和社会功能量表(PSP)评估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社会功能三个方面的康复效果。分别于基线和每间隔3个月时随访评估1次。结果基线时,BPRS、ADL和PSP评分分别为32.00±4.80、26.41±4.47和46.96±11.98,末次随访的BPRS、ADL和PSP评分分别为20.34±2.46、16.79±3.26和77.42±10.83。与基线相比,末次随访时的BPRS、ADL评分明显降低,PSP评分明显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结论山区农村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康复效果较好,患者精神病性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社会功能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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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