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墓山坡下遗址仰韶文化聚落的演变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在史前居民建造房屋过程中,可能用火对房屋居住面等区域进行了烘烤,对一部分室内窖穴的壁面也采用了同样的处理方式。在房屋居住过程中,用火方式可分为在灶坑生火做饭和火种炉保存火种。通过对房屋内用火遗迹的分析,可确定相当数量的房屋因烧毁而废弃。然而,这些房屋烧毁可能与火灾无关。在聚落废弃时,可能先在一些房屋内放置了数量不等的陶器、石器、动物尸骨或尸体,再将其中一部分房屋或全部房屋点燃,室内窖穴在这个过程中被房屋倒塌的残留物填埋。在废弃房屋的过程中,聚落中的先民们也可能有意识地对一些室外窖穴做了废弃处理,放置碎陶器和人骨,并用房屋烧毁后的残留物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