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弄清新型职业农民的属性,有利于推动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定、培育对象遴选、政策制定等工作开展,也有利于把握新型职业农民的构成及来源。实践来看,新型职业农民是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农业工人有本质区别的。相对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所强调的“新型”是指其拥有全新的能力和生产方式;相对兼业农民、农业工人,新型职业农民则是把经营现代农业当作唯一工作,将农业作为产业对待而进行长期投入等显著特征。因而,衡量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准,一是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应主要来源于农业经营收入,具有等于或高于其他职业的社会平均收入、就业相对稳定、能长期保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等特点;二是新型职业农民对土地负责,不会粗放经营、撂荒或过度使用土地,能对土地持续利用、对农产品进行绿色生产、对消费者负责,有独立的市场主体意识,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新型职业农民还应具备全职务农、保持较高的比较收益、职业地位受社会尊重、具备现代从业素养,以及“产业农民”和“专业农民”等专属特点。基于这些特点,新型职业农民的构成和来源主要有乡村守望人员、新生代农民、主动回流农民工、涉农专业大学生、城市人力资本下乡人员。

  • 单位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