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警法》为转隶整编后的中国海警提供了履职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对海警的组织目标规范甚少。组织目标是组织成员所共同设定并努力奋斗的方向,其与组织的宗旨、职责、任务、活动场域、时空背景等密切关联。为践行海洋强国战略,助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中国海警的建设发展应当以习近平总书记涉海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不断培养海警的多样化能力,做到控护兼备,提升维权执法效能;岸海一体,以清晰的管辖分界为重点,建立陆海一体联动的协作配合和保障支撑机制;全时警备,以智慧海洋为引领,实现对海洋态势的全域动态感知、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处置;公正文明,开展多领域的国际执法合作,建立权责明确的严密海警监督体系,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